IEC 60204-1 標準解讀,有哪些安規項目需要測試?
日期:2025-01-10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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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IEC 60204-1 標準解讀,有哪些安規項目需要測試? 對于TN系統,故障保護應由過電流保護器件提供,在電路或設備中,如果帶電部分和外露可導電部分或保護導體之間發生故障時,過電流保護器應在足夠短的時間內,自動切斷電路或者設備的供電。對于非手持式或者便攜式機械,切斷時間不超過5s都視為足夠短。
IEC 60204-1 標準解讀,有哪些安規項目需要測試?
在GB/T5226.1-2019/IEC60204.1-2016中對于機械電氣的驗證項目如下:
驗證
如果該機械尚無專用產品標準,可從d)~g)項中選一項或多項進行檢驗,但總應檢驗a)、 b)、 c)和h)項:
■ a) 驗證電氣設備與技術文件一致性
■ b) 驗證保護聯結電路的連續性
■ c)若通過自動切斷電源進行故障的防護,對于自動切斷電源適用的保護條件檢驗
■ d)絕緣電阻試驗
■ e)耐壓試驗
■ f)殘余電壓的防護
■ g)驗證滿足8.2.6的相關要求(對地泄漏電流大于10mA)
■ h)功能試驗
一、保護聯結電路連續性的驗證
■ IEC 60204-1 18.2.2
PE端子和各保護聯結電路部件的有關點之間的電阻應采用取自*大空載電壓為24V a.c或d.c的獨立電源,電流在0.2A到10A之間進行測量。
根據有關保護導體和保護聯結導體的長度,截面積和材料,測出的電阻應在于其范圍內。
■ IEC 60204-1 A.1.3
減小觸摸電壓使之低于50V作保護條件
■ IEC 60204-1 1997 19.2
二、故障環路阻抗驗證和關聯的
過電流保護器件的適合性三項電力分析儀
■ IEC 60204-1 A.1
對于TN系統,故障保護應由過電流保護器件提供,在電路或設備中,如果帶電部分和外露可導電部分或保護導體之間發生故障時,過電流保護器應在足夠短的時間內,自動切斷電路或者設備的供電。對于非手持式或者便攜式機械,切斷時間不超過5s都視為足夠短。
電氣設備內任何地方如果發生線導體與保護導體或外露可導電部分之間的阻抗可忽略不計的故障時,將在規定的時間內自動切斷電源 。
TN系統,由于故障電流使導體電阻隨溫度升高而增大,應考慮:
TT系統中,應保證:
01 RCD
02過電流保護器
U0:交流或直流對地的標稱電壓;
Zs(n):再正常工作條件下,Zs的測量值或計算值,單位為Ω
Ia :在規定的時間內引起切斷保護器件自動動作的電流,單位為安培(A)
RA:各外露可導電部分得接地電極和保護導體電阻之和,單位為歐姆(Ω)
I△n:RCD的額定剩余動作電流,單位為安培(A)
三、絕緣電阻試驗
■IEC 60204-1 18.3
在動力電路導線和保護聯結電路間施加500Vd.c時測得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1MΩ。絕緣電阻實驗可以在整臺電氣設備的單獨部件上進行。
對于電器設備的某些部件,如母線、匯流線、匯流排系統或匯流環裝置,允許絕緣電阻*小值低一些,但不能小于50kΩ。
四、耐壓試驗
■ IEC 60204-1 18.4
試驗電壓的標稱頻率為50Hz或60Hz。
*大試驗電壓具有兩倍的電氣設備額定電源電壓值或1000V,取其中的較大者。
*大試驗電壓應施加在動力電路導線和保護聯結電路之間至少1s時間。如果未出現擊穿放電則滿足要求。
五、殘余電壓的防護
■ IEC 60204-1 6.2.4
電源切斷后,任何殘余電壓高于60V的帶電部分,都應在5s之內放電到60V或60V以下,只要這種放電速率不妨礙電氣設備的正常功能。
對插頭/插座或類似的器件,拔出他們會裸露出導體件,放電至60V的時間不應超過1s,否增這些導體應加以防護,防護等級至少為IP2X或IPXXB。
德國GMC-I集團電氣安規測試儀,電器、機電裝置、接地、絕緣和醫療器械試驗用電氣試驗技術。ZC-7系列絕緣電阻表
在GB/T5226.1-2019/IEC60204.1-2016中對于機械電氣的驗證項目如下:
驗證
如果該機械尚無專用產品標準,可從d)~g)項中選一項或多項進行檢驗,但總應檢驗a)、 b)、 c)和h)項:
■ a) 驗證電氣設備與技術文件一致性
■ b) 驗證保護聯結電路的連續性
■ c)若通過自動切斷電源進行故障的防護,對于自動切斷電源適用的保護條件檢驗
■ d)絕緣電阻試驗
■ e)耐壓試驗
■ f)殘余電壓的防護
■ g)驗證滿足8.2.6的相關要求(對地泄漏電流大于10mA)
■ h)功能試驗
一、保護聯結電路連續性的驗證
■ IEC 60204-1 18.2.2
PE端子和各保護聯結電路部件的有關點之間的電阻應采用取自*大空載電壓為24V a.c或d.c的獨立電源,電流在0.2A到10A之間進行測量。
根據有關保護導體和保護聯結導體的長度,截面積和材料,測出的電阻應在于其范圍內。
■ IEC 60204-1 A.1.3
減小觸摸電壓使之低于50V作保護條件
■ IEC 60204-1 1997 19.2
二、故障環路阻抗驗證和關聯的
過電流保護器件的適合性三項電力分析儀
■ IEC 60204-1 A.1
對于TN系統,故障保護應由過電流保護器件提供,在電路或設備中,如果帶電部分和外露可導電部分或保護導體之間發生故障時,過電流保護器應在足夠短的時間內,自動切斷電路或者設備的供電。對于非手持式或者便攜式機械,切斷時間不超過5s都視為足夠短。
電氣設備內任何地方如果發生線導體與保護導體或外露可導電部分之間的阻抗可忽略不計的故障時,將在規定的時間內自動切斷電源 。
TN系統,由于故障電流使導體電阻隨溫度升高而增大,應考慮:
TT系統中,應保證:
01 RCD
02過電流保護器
U0:交流或直流對地的標稱電壓;
Zs(n):再正常工作條件下,Zs的測量值或計算值,單位為Ω
Ia :在規定的時間內引起切斷保護器件自動動作的電流,單位為安培(A)
RA:各外露可導電部分得接地電極和保護導體電阻之和,單位為歐姆(Ω)
I△n:RCD的額定剩余動作電流,單位為安培(A)
三、絕緣電阻試驗
■IEC 60204-1 18.3
在動力電路導線和保護聯結電路間施加500Vd.c時測得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1MΩ。絕緣電阻實驗可以在整臺電氣設備的單獨部件上進行。
對于電器設備的某些部件,如母線、匯流線、匯流排系統或匯流環裝置,允許絕緣電阻*小值低一些,但不能小于50kΩ。
四、耐壓試驗
■ IEC 60204-1 18.4
試驗電壓的標稱頻率為50Hz或60Hz。
*大試驗電壓具有兩倍的電氣設備額定電源電壓值或1000V,取其中的較大者。
*大試驗電壓應施加在動力電路導線和保護聯結電路之間至少1s時間。如果未出現擊穿放電則滿足要求。
五、殘余電壓的防護
■ IEC 60204-1 6.2.4
電源切斷后,任何殘余電壓高于60V的帶電部分,都應在5s之內放電到60V或60V以下,只要這種放電速率不妨礙電氣設備的正常功能。
對插頭/插座或類似的器件,拔出他們會裸露出導體件,放電至60V的時間不應超過1s,否增這些導體應加以防護,防護等級至少為IP2X或IPXXB。
德國GMC-I集團電氣安規測試儀,電器、機電裝置、接地、絕緣和醫療器械試驗用電氣試驗技術。ZC-7系列絕緣電阻表